债权转让通知暨催收通知公告
商业 2024-09-24 10:02:5124本站东东
债务人:宋康伟
根据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9月11日与秦艳珺签署的《债权转让合同》,合同编号:ZQZR-CS-2024002340,已依法将持有对宋康伟金融借款合同债权转让给秦艳珺,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。
根据《债权转让合同》截止基准日对债务人(宋康伟)逾期未结清费用包括贷款本金100882.6元,利息8850.26元,罚息359.84元,复利:200.62元,共计金额110293.32元截止至2024年 9月24日逾期未结清,请债务人及时联系债权人进行清偿债务。
如债务人不联系清偿债务事项,债权人将向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申请起诉,您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,还将承担律师费、诉讼费、执行费用等,可能带来更大损失。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宋康伟借款合同中抵押担保房产位于:山东省诸城市河西街3号皇家半岛怡馨园6号楼1单元702号,产权证号:鲁(2019)诸城市不动产权第0019107号,抵押登记编号为:鲁(2021)诸城市不动产证明第0020888号,房屋进行查封,司法拍卖进行清偿债务。现要求债务人,从通知之日起立即向秦艳珺履行偿付义务。
特此通知。
(债权人):秦艳珺
2024年9月24日